《对网站交易的重要建议》

二手器材 >>音箱

发布者: 苦乐 来 自: 220.178.149.62
发布时间: 2005-04-11 10:30:03 付款方式: 支付宝
到期时间: 两年 成色:
价格: 1000000RMB 运输公司: 顺丰快递
销售地点: 讨论 返回本版
评述: 本站可谓比较诚信的网站,交易量在全国二手音响网站遥遥领先。本来网站为大家提供免
费平台,大家互通有无,物尽其用,成全了很多好事,对中国发烧事业,对烧友、对二手
商可谓公德无量!不少人在这里买到心仪的二手器材,圆了升级梦。斑竹知识渊博,对烧
友提问有问必答,毫无保留,真的是无私贡献!绝大多数网友交易愉快,争议属于少数。
但既然是网上购物,隔山买牛,发生争议在所难免,无论出于故意欺诈还是认识上的误
会。
记得网站曾经多次声明,大意是:只是提供平台,建议通过中介,交易风险自负。我认为
这是正确的、无可指责的。网站费力不讨好,又不赚一分钱,平什么对交易负责,如何对
纠纷进行协调呢?任何网站没有义务对自己不曾参与的交易负责,何况这是免费网站。但
鉴于广大烧友的迫切愿望,为打击不法、不实交易,完善网络建设,规范交易秩序,维护
双方权益,郑重建议:
网站扩大编制,设置交易区,聘用两个负责任、懂器材的专职斑竹,专门负责中介工作。
斑竹对发交易帖收取少许费用,成交再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

交易办法是:
卖主发布交易信息(或买主发布求购信息),买卖双方通过发帖、邮箱或电话协商好决定
交易,分别通过电话或发帖与斑竹联系确认。交易时,买方先将款项汇到斑竹的帐户;斑
竹收款后通知卖方发货。买家收到货以后,确认货物与卖方描绘的情况相符,没有异议,
电话通知斑竹把款项汇给卖主。交易完成。
假如买主发现货不对板,或者货物实际状况与卖主描绘的出入较大,可以跟卖主协商,达
成妥协,按新方案继续交易;不能妥协的,此次交易无效,买方先将货物退回卖主;斑竹
把款项退回买方。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并赔偿买方一定的误工费。
假如货物没有问题,交易中买方突然反悔,则买方承担交易费用,斑竹和卖方分别扣除买
方一定比例的违约金。
交易中的运输费用问题,运输中的保价保险问题,货物运输损坏责任问题……均由双方事
先协商完毕。
只是提供一个思路,提请大家讨论。具体办法,请大家补充完善。

图片:
回复人: 小虫 来 自: 220.166.247.127
回复时间:: 2005-04-12 17:46:35 讨论 返回本版
评述: 坚决支持,此建议想法确实不错,网站需要建立这样一个相对安全公正的交易中介平台,这是
买卖双方都 期盼的事,也方便大家的交易,更有利于网站生存发展.斑竹应尽快制定方案并
且落实实施.,希望在被采纳实施时进一步完善具体方案。
回复人: exploring 来 自: 202.102.43.28
回复时间:: 2005-04-12 16:52:46 讨论 返回本版
评述: 支持!补充一点:大家可以公布资料并在各个城市评选出有资历的“代表”,东西到该城市
后由该“代表”协助验货,这样。。。一切就OK!不过实际操作起来大概有点困难。哈哈哈
回复人: mgt 来 自: 221.0.138.202
回复时间:: 2005-04-12 16:22:16 讨论 返回本版
评述: ok
回复人: sihaiou 来 自: 61.147.241.189
回复时间:: 2005-04-12 13:47:06 讨论 返回本版
评述: 坚决支持此建议,希望在被采纳实施时进一步完善具体方案。这对网站长足发展、诚信二手
商务和烧友交流器材都是大好事。那些大忽悠、经常发布虚假信息甚至诈骗的2---N手奸商
诈友就黔驴计穷了。
回复人: 大少爷 来 自: 218.1.239.179
回复时间:: 2005-04-12 01:25:43 讨论 返回本版
评述: 想法是好的,不过实施起来有难度。有些规则防得了君子,却永远防不了小人。
回复人: 一介俗人 来 自: 222.76.166.179
回复时间:: 2005-04-11 23:40:11 讨论 返回本版
评述: 赞成!再顶!
回复人: 雅乐居士 来 自: 219.129.209.117
回复时间:: 2005-04-11 23:31:09 讨论 返回本版
评述: 支持!班竹最好搞一个买家卖家认证,提供真实资料。这才能真正诚信。大家是烧友没什
么可隐瞒的,奸商勿进。
回复人: plmn 来 自: 61.48.31.129
回复时间:: 2005-04-11 22:25:01 讨论 返回本版
评述: 好事,大力支持!
建一个"支付宝"的机制,买家卖家都安心!
回复人: dashi7086 来 自: 218.1.87.136
回复时间:: 2005-04-11 22:23:55 讨论 返回本版
评述: 楼主想法确实不错,网站需要建立这样一个相对安全公正的交易中介平台,这是买卖双方都
期盼的事,也方便大家的交易,更有利于网站生存发展.斑竹应尽快落实实施.对中介交易可
能出现的问题,可以开辟中介论坛,参与交易的三方有话都可以讲清楚,网上的朋友大家自有
公论.只要中介平台建起来,逐渐积累经验或吸取其他交易网站中介的经验.这件事完全可以
做好.强烈建议斑竹尽快建立中介平台.
回复人: wangr 来 自: 59.107.110.158
回复时间:: 2005-04-11 20:26:48 讨论 返回本版
评述: 我觉得网站中介也有难度,除非双方钱货都寄予中介查验。打个比方,我跟卖家买台CD
机,双方谈妥后我将款汇给中介,卖主将机子寄到我手后,我立刻将原机正常的光头换
下,然后跟中介说机器不读碟要求取消交易,大家说责任谁担?[只不过是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