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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中国音响行业首例中国专利涉外维权案例获得了圆满的成功的新闻,值得思考!(作者:唯真 时间: 点击数: 419)
  • 尊重知识产权,保护专利人合法权益
    中国专利对垒国际知名音响品牌新闻发布会

    2004年7月30日,广州

    今天,秉持着尊重知识产权,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鼓励中国专利发明人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提高和保护国家科技竞争力的宗旨,国产品牌“博良电子”董事长、总设计师张百良先生,在广州花园酒店举行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公布自己对垒国际知名音响品牌专利侵权事件的整个过程,同时庆祝中国音响行业首例中国专利涉外维权案例获得了圆满的成功!张先生委托的代理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袁炬律师出席了新闻发布会并宣读了2004年7月15日向发现的三家侵权厂商发出的律师函。

    张百良先生于1997年设计了一种用于音箱的磁吸式面网技术,1999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了实用新型专利权,至今处于有效法律状态。2003年3-7月间,在国内音响媒体上刊载了美国“超奥”(Thiel)和丹麦“丹拿”(Dynaudio)两家非常知名的音响厂家的几款音箱广告和介绍文章,均显示其产品采用了涉嫌侵权的磁吸式面网技术。同期,上述两家厂商位于广州的经销商店铺内亦有展示、销售和使用这些涉嫌侵权产品。这些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张百良先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对磁吸式面网音箱技术的专利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有关对知识产权专利权保护的法律规定,张百良先生向广州市知识产权局请求对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经广州市知识产权局立案审理,在广州市知识产权局主持下,张百良先生与有关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达成了庭内和解协议:有关方面尊重张先生的专利权,并承诺在其专利有效期内不销售、许诺销售被请求调查处理的涉嫌侵犯张先生专利的产品,如销售、许诺销售与张先生专利技术相同或近似的产品,须得到张百良先生的许可;同时,相关生产厂商支付了补偿费用。

    至此,中国音响行业首例中国专利涉外维权案例获得了圆满的成功!

    对于这次中国音响行业首例中国专利成功对垒国际知名品牌涉嫌侵权案,张百良先生感触良深,他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等发达国家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争夺和保持竞争优势的重要措施。专利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一直被经济发达国家所重视。随着中国加入WTO,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保障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正当权益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只有在知识产权得到充分认可和保护的环境下,中国的民族产业才有可能取得长足发展,中国知识经济的腾飞才有保障。这个涉外专利维权案的成功是中国专利知识产权的胜利,同时也是双方当事人的双赢。我在此对丹拿公司尊重知识产权的举动表示尊重和感谢。”

    据张百良先生介绍,目前,先后发现有多达8个国产和进口品牌的产品使用受专利保护的磁吸面网技术,其中包括知名国产品牌丽声(CAV)等也在生产、销售和许诺销售使用涉嫌侵犯其专利技术的音箱产品!这种行为扰乱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侵犯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张先生特此委托律师于2004年7月15日给三家侵权厂商发出律师函,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做出赔偿。但截止2004年7月29日下午4:00,有关厂商还未正式答复律师函,对此张先生深表遗憾,将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与国外厂商尊重知识产权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作为国内非常知名的品牌丽声(CAV),却对律师函不作正式答复也不停止侵权行为,证据为张先生于2004年7月26日经广州市天河区公证处公证下购买了CAV的IT系列音箱的主音箱IT-2,公证书正在制备当中。新闻发布会现场有经公证处封存的样品及购买发票和收据展示,并当场开封 CAV IT-2音箱,展示该产品采用了侵权的磁吸式面网。张先生认为,国产厂商在法律意识、知识产权意识方面极为缺乏和薄弱。虽然一些品牌非常知名,也宣扬一些品牌文化,但事实胜于雄辩,此次侵权案例无疑是一个试金石,对国产品牌的法律意识、知识产权意识甚至包括危机应对能力都构成了一个考验,而目前的答案无疑是令人叹为观止的:一个品牌可以置自己的品牌声誉而不顾,不理会专利侵权的律师警告函,继续侵权行为,复夫何谈!在此,张先生呼吁国内厂商一定要补法律的课,补知识产权的课,补危机应对的课,否则,仅靠大量广告炒作得来的知名度会在不守法、不尊重知识产权所引致的声誉危机打击下冰消雪融的! 同时,张百良先生在会上呼吁更多的国内厂商尊重和重视专利知识产权,加入到保护知识产权、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行列中来,以支持保护知识产权的实际行动来打击侵权行为,推动中国行业的健康发展。”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袁炬律师最后指出:“我们非常赞同张百良先生的做法。知识产权的保护,是中国发展的前提条件。我们希望广大企业能自觉守法经营,维持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共同创造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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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siso 时间:2004-08-01 22:34:24)
    在音响行业,我们的知识产权也得到了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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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udiovips 时间:2004-08-02 09:57:46)
    如果是真的,倒是值得庆贺。想想中国的碟机厂家,悲哀,EVD又是闹剧,没想到音响界会有这样让人扬眉吐气事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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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chen_sp 时间:2004-08-02 10:10:08)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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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hanjian 时间:2004-08-02 12:05:35)
    CHEN-SP是单那的JS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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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监听一号 时间:2004-08-02 12:26:24)
    博良当时问那位见过丹那新产品的内部结构,那软木是不是也加了沥青板,如果加了就侵犯他的“真正三明治结构”的专利了,那位DX知道,帮中国的知识产权是一定要帮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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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监听一号 时间:2004-08-02 14: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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