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论坛>
  • ·  我被骗了(作者:ct 时间: 点击数: 83)
  • 电子报》41期2004年10月17日刊出如下广告;湖南金龙电子科技公司是曙光电子集团下属企业,为庆祝厂庆,优惠价1280元销售曙光胆机,使我和全国无数发烧友受骗。现在我是看到 曙光两个字就烦!烦!
    《电子报》一读者
  • ·

    (作者:merlin 时间:2004-10-29 11:17:10)
    同时对骗子进行严正声讨!曙光厂应出来说几句吧。
  • ·

    (作者:mini 时间:2004-10-29 11:21:31)
    刊登不实广告的媒体在法律上是负有一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刊登商业广告须持有当地公商行政部门或响应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方能刊登。如果已经具有了这些证明,那媒体的责任就小小了,你就自忍倒霉算了,如果媒体那不出任何证明,那就可以找他们讨个公道。
回复: 上传图片    最大5M,支持jpg,gif,png格式。